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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2年志愿军第三兵团政治部组织部颁发的“婚”字第001号战地结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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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2年志愿军第三兵团政治部组织部颁发的

“婚”字第001号战地结婚证

横19.9、纵9.4厘米

中国妇女儿童博物馆藏


这张简洁朴素的结婚证,来自72年前战火纷飞的朝鲜战场,由中国人民志愿军第三兵团政治部组织部颁发,结婚人为王沛然和韦宗文。由韦宗文向中国妇女儿童博物馆捐赠。

韦宗文是原志愿军女战士,1949年12月于重庆参军,在中国人民解放军第十二军军政大学学习半年之后,于1950年7月分配到中国人民解放军第十二军司令部工作,1951年3月随部队赴朝参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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韦宗文所在的军大三分校四总队
四大队十六中队三组学员毕业合影

1950年7月
(中国妇女儿童博物馆藏)

作为中国人民志愿军第三兵团第十二军司令部军务科的一名见习参谋,韦宗文担任战斗统计工作,先后参加了多次战役。和许许多多的年轻战士一样,韦宗文在艰苦的战争环境中磨炼与成长,满怀为祖国而战、为和平而战、为正义而战的热情,在已经泛黄的战地照片背后,至今还保留着她当年所写的话语:“我们的任务是坚决保卫朝鲜的山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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韦宗文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赠抗美援朝纪念章
1951年

(中国妇女儿童博物馆藏)

对韦宗文而言,朝鲜战地还有另一层特殊的意义。1952年12月20日,经申请,由中国人民志愿军第三兵团政治部组织部批准,韦宗文与王沛然在战地结婚,领取了“婚”字第零零一号结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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韦宗文与王沛然的结婚照(摄于朝鲜谷山郡)
1952年
(中国妇女儿童博物馆藏)

1953年7月,朝鲜停战,韦宗文于同年11月25日归国。半个多世纪后,韦宗文仍满怀激情地写道:

“参加抗美援朝,是我年轻时一段刻骨铭心的记忆,是我生命中一页永远鲜活的历史,是鼓舞我一生在党所指引的道路上前进的不竭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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韦宗文获得的朝鲜政府慰问中国人民志愿军军功章证书
1953年10月
(中国妇女儿童博物馆藏)

中国妇女儿童博物馆筹建期间,韦宗文、陶幼园、董琴英等一批志愿军女战士将自己珍藏多年的军服、军功章、纪念章、立功证明书、老照片、军事和生活用品等捐赠我馆,它们是“抗美援朝、保家卫国”的见证物,更凝聚着人民军队女军人的英姿与风采、忠诚与坚守、奉献与担当,彰显了中国女性投身国防与军队建设的重要力量。


撰稿:何月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