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国博物馆行业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积极推动博物馆改革发展之际,国家文物局正式发布《博物馆运行评估办法》《博物馆运行评估标准》(以下简称“《办法》”“《标准》”),国家文物局博物馆与社会文物司有关负责人就《办法》《标准》制订、修订情况接受了记者专访。
问:请您简要介绍此次《办法》等相关文件的修订背景。
答:近年来,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关于文物博物馆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论述,党中央、国务院出台的一系列政策文件,为推动博物馆高质量发展明确了发展方向和目标。2021年,中宣部、国家文物局等9部门联合发布《关于推进博物馆改革发展的指导意见》,指导新时代博物馆行业全面深化改革,激发发展活力,实现由数量增长向质量提升的根本性转变,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更好地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2022年7月,习近平总书记在给中国国家博物馆的老专家回信中强调,“博物馆是保护和传承人类文明的重要场所,文博工作者使命光荣、责任重大。希望同志们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坚定文化自信,深化学术研究,创新展览展示,推动文物活化利用,推进文明交流互鉴,守护好、传承好、展示好中华文明优秀成果,为发展文博事业、为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不断作出新贡献。”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增强中华文明传播力影响力,坚守中华文化立场,讲好中国故事、传播好中国声音,展现可信、可爱、可敬的中国形象,推动中华文化更好走向世界。”“必须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鼓励共同奋斗创造美好生活,不断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博物馆运行评估是针对博物馆运行质量的考察和评价,旨在客观反映博物馆在评估周期内的运行状况,以评促建、以评促改,引导和促进博物馆向规范化、社会化、专业化和现代化方向发展。作为引领全国博物馆改革发展的“方向盘”,博物馆运行评估根据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决策部署,尤其是党的二十大精神新要求,对《办法》《标准》进行修订、完善,统筹部署国家一、二、三级博物馆运行评估工作,更好地为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助力,为满足人民美好生活的需要服务。
问:新修订的《办法》《标准》备受文博行业关注,请问此次修订主要有哪些变化?
答: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博物馆事业发展取得令人瞩目成就。近年虽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仍不断取得新的突破。2012年以来,国家一、二、三级博物馆总数由764家增长到1222家,增幅达59.9%,一、二、三级博物馆占全国博物馆总数的比例由14.26%增长到了21.1%,一大批革命纪念类博物馆、考古遗址类博物馆、自然科技类博物馆被评定为等级博物馆,行业性国有博物馆和非国有博物馆通过评估,质量得到有效提升,一、二、三级博物馆已经成为全国博物馆事业发展的领军队伍和骨干力量。
本次修订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引,在深入梳理原有《国家一、二、三级博物馆运行评估规则》《国家一级博物馆运行评估指标体系》《国家二三级博物馆运行评估指标体系(试行)》等文件的基础上,对博物馆运行评估的总体规则、工作流程和指标体系进行了优化设计。与以往运行评估工作相比,新修订的《办法》《标准》最大的变化主要反映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统一制度设计。按照《博物馆条例》相关要求,由国家文物局统一制定发布《博物馆运行评估办法》和《博物馆运行评估标准》,全面整合替代近年来因工作需要陆续制定、存在一定交叉的《国家一、二、三级博物馆运行评估规则》《国家一级博物馆运行评估指标体系》《国家二三级博物馆运行评估指标体系(试行)》等文件。
二是统筹组织实施。明确在国家文物局指导下,由中国博物馆协会统筹开展国家一、二、三级博物馆运行评估工作,积极引导发挥地方文博机构的优势和作用。中国博物馆协会可酌情委托省级博物馆行业组织开展省内二、三级博物馆运行评估。
三是完善评估方法及指标。新增定量评估环节,建立定性评估与定量评估相融合的评估程序,确保评估结果更加公允、精准。同时拓展信息来源,改变单一依据各馆填报材料的方式,明确将全国博物馆信息年报系统等公开发布的业务活动数据、互联网公开的观众评价信息等作为定量评估的参考依据。在指标设置上,一方面坚持“一把尺子量到底”,针对各级别、各门类博物馆采用统一的评估指标和评估流程;另一方面体现分级分类评价导向,针对一、二、三级博物馆不同特点及需求分别设置不同的指标权重,对于高级别的博物馆侧重考察研究创新能力、代表性成果,注重定性的评估方法;对于低级别的博物馆侧重考察服务保障能力、公共服务产出,注重定量的评估方法。
特别说明的是,新修订的《标准》充分考虑了革命纪念类博物馆的特色、特点,明确提出在“继承革命文化和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征藏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中华民族发展史”“开展大思政课等主题研学活动”“讲好中国共产党故事”等相关考察要求,并在常规指标和特色加分项中均予以明确体现。
问:请问新修订的《办法》《标准》是如何体现全面推进我国博物馆高质量发展要求的?
答:此次修订工作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改革发展三条主线,全面推进博物馆事业高质量发展。
首先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一方面,强化服务效果评价。适度加大对博物馆公共文化服务产出及管理的考核力度,设立“开放管理”二级指标,考察博物馆信息公开和参观服务,特别是疫情防控以及适老化、适儿化服务情况,关注老年人、残疾人、婴幼儿等特殊群体。对博物馆观众情况的评价,从单纯考察观众数量,转变为综合考察观众规模与博物馆接待能力、观众构成与博物馆主题相适应的情况。另一方面,强化公众评价。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关于“建立有公众参与的公共文化服务考核评价制度”的规定,细化对观众满意度调查评价的制度性要求,在三级指标“观众满意度”下新增博物馆观众调查制度相关考察要点;在评估工作流程中增加通过在线观众调查等方式定向采集数据,纳入评估依据。
二是坚持新发展理念。对照“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总体要求设计评估指标和考察要点。例如,创新方面,结合疫情防控常态化形势下数字化发展趋势,在二级指标“文化传播”下新增三级指标“数字传播”,着重考察博物馆“云展览”等数字文化产品和服务领域的创新发展。绿色方面,新增节能减排相关指标,专项考察博物馆节约能源资源、绿色低碳发展情况。开放方面,专项考察博物馆开展馆际协作、文化交流,组织实施国际交流展览、学术交流活动的情况。共享方面,强化定性指标中关于在本馆网站等渠道提供查询、展示藏品数据信息和高清影像情况的考察,同时专设定量指标考察公开藏品信息数量;专项考察面向其他博物馆、高等学校、科研院所提供藏品和学术研究资料的情况。
三是坚持改革发展。全面贯彻落实《关于推进博物馆改革发展的指导意见》,将各项改革任务深度融入评估标准、指标设计当中。例如,关于加强分类指导,针对不同级别、类型、属性的博物馆,设置不同指标权重和专属加分项。关于拓展藏品征集范围,着重考察征藏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中华民族发展史相关文物、经济社会发展变迁物证,以及追索流失海外中国文物的情况。关于强化科学研究,细化对博物馆科研服务情况的考察,专设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合作建立联合实验室、科研工作站相关考察要点。关于加强跨界融合,将原三级指标“对外文化交流”改为“馆际协作”“国际交流”,并新增“博物馆+”战略相关考察要点。关于动员社会参与,新增“公众参与”三级指标,考察“博物馆之友”活动开展、志愿者组织建设与服务以及接受社会捐助情况。
问:请问,下一步博物馆运行评估工作的组织实施将如何安排?
答:下一步,国家文物局将指导中国博物馆协会尽快完成工作方案制定,年内启动本轮运行评估工作。关于本轮评估工作的评估周期、评估对象、工作程序、进度安排等具体组织实施要求,由中国博物馆协会报国家文物局审定后公布。
此外,国家文物局也将和中国博物馆协会、各地文物行政部门和行业组织,在博物馆行业管理工作实践中,逐步完善评估定级结果运用机制,鼓励地方将博物馆评估结果与政策支持相挂钩,通过经费分配、项目安排、科技扶持、人才交流等方式,加大奖优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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